1、收集确定公开内容。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开方案的规定,收集、整理公开事项的资料,并经相关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。
2、审核公开内容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、整理的公开内容报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,决定公开内容。
3、实施公开。按照方案规定的形式和时限,对确定内容予以公开。
4、收集意见建议并公开处理情况。通过设立意见箱、开通电话等形式,收集党员、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,及时整改。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的情况再次公开,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。
5、立卷和归档。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,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,并妥善保存。